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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 在“变”与“不变”中把握民政领域社会工作人才使用的新情境
发表时间:2024-04-29     阅读次数:     字体:【

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新征程上,社会工作事业发展迎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目前,随着地方机构改革的稳步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业务主管职责正逐步从政府民政部门移交至党委社会工作部门。面对机构改革后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民政领域社会工作人才的进一步使用和服务的发展深化是一个值得思考和研究的问题。


人才使用和服务定位的“变”与“不变”


多年来,民政领域社会工作人才使用和服务已经获得了较好的发展,具体表现在:一是基础好。民政部门与社会工作渊源颇深,并长期负责社会工作业务的行政管理工作,社会工作人才和服务已经较好地嵌入民政各项业务工作之中,相融互促,实现了双赢。通过多年的教育培训,民政干部队伍掌握了一定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有不少还考取了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二是有需求。广大民政服务对象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服务、残障康复等方面需求旺盛,需要社会工作专业力量介入,以提供高品质的社会服务。为此,民政部门近年来孵化培育了大量社工机构,培养了大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了众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开展了一些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民政部门与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形成了良好互动。


机构改革后变化的是:民政领域社会工作人才使用从以前的管用结合、孵化培育转变为使用为主、做精业务。机构改革前,民政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服务发展,既要加强人才培养、机构培育,给予其更多的发展空间,又要将社会工作服务融入业务工作,开发社工岗位,鼓励社工机构承接各类服务项目。经过十余年的培养、培育,社会工作行业里已经拥有了一批实务经验较为丰富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社工机构。机构改革后,民政领域社会工作人才将以使用为主,要更加注重针对民政对象的专业服务能力提升,“能不能用”“好不好用”将成为重要标准,要持续深耕民政业务、延伸民政臂力,打造一支具有民政服务品牌内涵的社会工作人才专业力量。


机构改革后不变的是:民政部门仍然需要发挥社会工作人才的专业优势,通过引入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助力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和专业性。机构改革前后,民政业务创新发展、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都十分需要社会力量的积极参与。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社工机构在动员社会力量、链接各方资源、提供专业服务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通过引入社会工作专业力量,能够有效提升民政业务的专业化、社会化水平,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质效,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特别是民政服务对象个性化、多样化的服务需求。


人才使用和服务运作方式的“变”与“不变”


根据机构改革方案,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社会工作政策拟订等方面的职责职能由民政部门转隶到党的社会工作部门。部分基层民政部门的负责人由此认为社会工作与民政无关了。这种观点不利于推动民政事业创新发展,提升民政服务质量。而且,民政部门的社会工作业务行政管理职责虽然没有了,但民政多年推进的社会救助、老年、儿童、残障等领域社会工作服务仍然存在,服务仍然需要持续并进一步深化。


机构改革后变化的是:民政领域社会工作人才使用将从以前主要依托社会工作服务站点逐步转为以购买相关民政业务领域服务项目为主,岗位购买、承接运营为辅。民政领域社会工作人才使用要更多与基层民政业务工作相融合,更加聚焦民政服务对象,在弥补基层民政经办能力不足的基础上不断提升专业服务水平。此外,社工机构要持续提升运营能力,比如在养老服务领域,要通过承接运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老年助餐服务等,将便民服务与专业服务相融合,彰显综合优势,从而增强机构发展的可持续性。


机构改革后不变的是:主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注重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社工机构的中介、传递、链接、整合等方面的专业作用。民政领域政府购买服务相关制度和操作流程要进一步完善,社工机构作为服务承接方之一,要按照协议要求提供好专业服务。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绩效管理,强化竞争择优,倒逼社会工作专业力量提质增效。


人才使用和服务重点的“变”与“不变”


笔者认为,新形势下,民政领域仍然是社会工作服务的重要领域,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机制仍然具有生命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社工机构不能单打独斗,也不能脱离具体的业务工作,要在业务工作中找寻结合点,积极运用“五社联动”方法,谋求合作共赢,形成工作合力,通过良好的服务成效来赢得群众口碑。


机构改革后变化的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机构改革业务调整,民政工作重点发生了变化,民政领域社会工作人才使用和服务重点也会相应发生改变。社会救助工作,需要探索“物质+服务”综合救助和分层分类精准救助模式。儿童福利工作,增加了流动儿童这一亟须关爱的服务对象。老龄工作回归民政,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智慧助老等离不开社会力量的参与。养老服务工作,无论是居家、社区、机构养老,还是农村养老服务、养老互助服务等,都需要更多专业力量助力。婚姻家庭辅导、流浪救助、残疾人服务、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对专业化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有的地区还在探索殡葬服务领域为逝者亲属提供个性化、亲情化服务。社区慈善深入发展,社区公益基金建设与推广、公益慈善项目设计与实施都急需专业力量的支持。在这些方面,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使用空间巨大。综上,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将会越来越深入、越来越精细、越来越丰富,这意味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社工机构要朝着“专精化”方向发展,要拥有自身的核心技术和独特优势。


机构改革后不变的是:民政领域社工人才使用的主要方向仍然是兜底民生服务和社会救助,“一老一小”仍然是需要关注的重点人群,提供的服务更多的是雪中送炭而不是锦上添花。社会工作与民政业务工作一样,关注最多的是处在困境中的人群,彰显的是社会的公平正义。要托起“夕阳红”,以贯彻落实民政部等12部门《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为契机,培养一支养老社工人才队伍,为特困供养老人和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留守(空巢)老人提供心理疏导、社会融入、资源链接等服务,探索为病危老年人提供临终关怀服务,开展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要守护“朝霞美”,针对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不同特点提供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正、社会融入、危机干预等专业服务,推进儿童养育、医疗、康复、教育、社会工作一体化发展。


民政领域社会工作发展前景广阔、任重道远,要将社会工作与民政业务深度融合,充分发挥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加大社会工作人才使用力度,着力提升民政服务的精细化、专业化水平,促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作者:姚韦伟

单位:湖北省民政厅

来源:《中国社会工作》2024年4月上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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